【科技强国有我】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建设的重点任务
我国要在2035年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建成科技强国,归根结底要靠高水平创新人才。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大师、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新时代新征程,要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夯实人才根基。
面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战略目标,应当大力培养使用战略科学家。第一,拓宽有利于战略科学家涌现的自主培养新路径。战略科学家涌现需要聚合四个要素:一流的学生、一流的老师、一流的科学研究、一流的国际合作。第二,加快壮大多学科战略科学家成长梯队。依托科学中心、创新高地建设,鼓励有战略科学家潜质的人才到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和国家级重大创新平台担任学科带头人,承担和参与更多重大科技任务。依托教育中心、人才中心建设,着重从长期奋战在科研和工程技术一线的科研人员中遴选院士,适当增加新兴和交叉学科领域院士名额,优化院士队伍学科结构和年龄结构。第三,完善战略科学家培养使用体制机制。完善战略科学家参与重大科技决策咨询的长效机制,支持青年科学家对战略科技力量建设、战略科技任务布局等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决策提供意见建议。建立青年科技人才长周期评价激励机制,敢于给青年人“压担子”,创造建功立业的机会。
打造大批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第一,优化科技领军人才发现机制和创新团队遴选机制。充分依托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等平台完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人才储备,打破人才流动的不合理壁垒,搞活用人机制,跨部门、跨行业、跨体制遴选科技领军人才,组建面向重大科研任务的“国家队”。第二,建立面向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的高质量服务体系,为其量身定制“一人一策”服务方案,确保有限的资源支持更多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第三,完善有利于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发挥作用的体制机制。赋予科技领军人才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更大经费支配权。第四,优化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开展创新创造的生态环境。建立稳定支持基础研究的投入机制,大力支持高水平创新团队持续开展原创性突破性的基础研究。
造就规模宏大的青年科技人才队伍。青年科技人才是人才队伍的中坚力量,是科技事业取得突破进展的生力军,这要求我们把培育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的政策重心放在青年科技人才上。第一,充分发挥院士、科技领军人才的“传帮带”作用。以院士、科技领军人才等科研领域的“关键少数”为引领,带动更多青年科技人才扎扎实实搞研究、端端正正做学问。第二,敢于让青年科技人才“挑大梁”“当主角”。深化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改革,为青年人才搭建干事创业平台,大胆使用甚至破格使用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第三,完善青年科技人才评价激励措施。根据不同领域、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人才特点和职责,分类建立科学合理、各有侧重的青年科技人才分类评价体系。同时,为青年科研人员提供切实可行的支持,并给予青年科技人才足够的创新空间和容错空间。第四,普惠解决青年科技人才的“后顾之忧”。给予青年科技人才长期稳定支持。在住房、落户、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青年科技人才更多保障,助其潜心科研。
培养大批卓越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是职业教育的重要使命。第一,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办好一流职业教育,打通卓越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纵向成长通道,源源不断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大国工匠、能工巧匠。第二,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体系。形成以行业企业为主体、职业学校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第三,建立完善多元化高技能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建立健全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有效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健全职业标准体系和评价制度,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建立以国家表彰为引领、行业企业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体系,加大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力度。第四,强化高技能人才工作组织领导与政策保障。坚持党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全面领导,将高技能人才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队伍建设总体部署和考核范围,完善高技能人才服务体系。统筹资金渠道,重视高技能人才教育培训。加快推进技能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设等基础工程,开发高技能人才培养标准和一体化课程,加强与各国在技能领域的交流互鉴,密切国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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